蚂蚁阅读 - 经典小说 - 俗世书在线阅读 -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我从小酷爱写作,虽然是个坑王,写出来的东西不说多么精彩,但也曾经在班里被疯狂传阅。而且读者男生比女生多,主要原因是我写的小说大多数都像热血少年漫,打打杀杀拯救世界,言情玛丽苏小说几乎没怎么在我的青春时期出现过。

    可能因为我的经历本身就是一部烂俗的狗血剧,艺术来源生活,我的生活远比小说要刺激得多。

    忘了大概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写了,可能大部分人封笔的原因都是由于繁重的学业,我正好相反,凭着一点小聪明也能获得不高不低的成绩,于是在每次考试前自由复习没有作业的日子,就成了我疯狂更新的机会。

    然而最终还是因为初中的时候早恋,既影响了我的学业又导致我断更许久。因为我每天花在萧森身上的精力足以透支我的身体。

    反而因为现在没什么事了,才又想拾起笔来,思索半天,翻出来小时候那一个个热血沸腾的坑,我的心里再无波动,我早已写不出来这么积极热情的东西了,现在的我只剩下一地鸡毛的糜烂生活。

    我的大半人生,写出来就是一部俗套的狗血剧,连专拍八点档的导演都嫌弃的剧本。但我还是想写出来,因为除了这种方式,我无人诉说。哪怕现在活得像个行尸走rou,我也要写出来,我怕自己哪天连唯一的爱好都放弃了,那阵,我可能就会真的死去。

    从哪开始说起呢。

    就从我回到家乡开始吧。那天晚上接到的母亲电话,其实是隔壁阿姨打来的,她说我母亲晕倒了,被紧急送往了医院,我急忙连夜买机票飞回家。

    其实母亲身体一直不太好,尤其是自我父亲走后,连精神也一起崩溃了。我本想一直呆在家乡照顾她一辈子,可当时鬼迷心窍,听了我母亲的劝以及秦天荣正儿八经的保证和哄骗,我答应和他一起去往遥远的另一个城市上大学。

    大学毕业后,我和秦天荣在一起了,他不愿让我回家,他说等我们结婚了,就把我的母亲接到大城市来生活。于是他又一次安排了我的人生,把我塞进了他的公司,每天“监督”我上班。

    秦天荣是我发小,我跟他幼儿园的时候就认识了,而他的父亲又是我爸妈的顶头上司,所以对他格外信任又尊敬。我能看得出,他就是我爸妈口中的那个“以后跟了他不吃苦”的有钱人。

    其实秦天荣小时候还是蛮可爱的,我一直觉得他后面像是转性了一样,结果发现他其实一直都这样,只是在大人面前装得好。

    不过由于他那天对我的冒犯,我暂时不想提起他。我今天想说的是另一个男人,他是我的初恋,也是抛下我消失七年,又突然出现的神经病。

    我那天刚看完母亲,她不太好,医生悄悄让我准备后事。我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真正亲耳听见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嚎啕大哭,我回想我这惨淡的半生,唯有父母是那道温暖我的光,可现在他们却要一个一个消失。

    我进了病房还要强装坚强,我妈还笑着对我说,她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看到我嫁人。我本来想说,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结婚。但我又不想伤她的心,她和我爸真的对我很好,我从小到大没有过叛逆期,也没跟他们吵过架。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想破罐子破摔了,管他是人是鬼,我想拉着秦天荣去结婚,满足我妈的遗愿,但是打开手机看到秦天荣追杀似的未接来电时,我又起了一身冷汗,给我妈说想出去散散心,我就退出来了。

    有时候脑子还是会恍惚,我怎么还能对那个混蛋抱有幻想呢?真他妈欠虐。

    走的时候虽然火急火燎,但我不是忘记给他说,我是故意的,我翘班没请假,甩了他一巴掌就玩消失,他现在肯定满世界疯了一样找我,而我回去后也不知会面临怎样的暴风雨,可我还是想叛逆一下,他有那么一丝愤怒,我都非常开心。

    在麻木的生活中搞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反抗,哪怕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我也在所不惜。

    因为这个时候,我才能感受到我还活着。

    我不知不觉走到了学校门口,我们小镇上就这么一所学校,从小学直升高中,我的童年和青春期都在此度过。

    然而我居然在校门口见鬼了。

    那人仿佛感受到我的视线,渐渐转过身。在还没看清他面容的一瞬间,我撒腿就跑,行动快过了大脑,我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他是谁,身体便下意识动了起来。

    内心只有一个声音在呐喊:快跑!

    我是真的不想再跟他有交集。可没过一阵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他一把拉住我的胳膊:“乔安悦?”

    我深吸一口气,那熟悉的声音无论过了多少年,依旧能撕扯我的心脏,原来我一直以为我忘记的事,它从来都没有消失过,它只是埋藏在了我内心的最深处,等着某天的雨露甘霖唤它破土而出,紧紧缠绕我的心脏,重新折磨我。

    我浑身都在发抖,不愿转头去看他:“放开我,你认错人了。”

    我说着蹩脚的理由,疯狂挣扎,他死活不放手,我一心急,狠狠地咬了他一口,他叫了一声,却依然抓着我,我越挣脱他抓的越紧。

    我下了狠心,将他的手咬出血,血迹顺着我的嘴唇流下来,腥味充斥了我的口腔。我快吐了,他居然还想顺势抱我。

    我朝着路人大叫:“救命啊!!非礼了!!”

    过路人纷纷看过来,有带着看“疯子”眼神看我的冷漠,也有热心的准备从马路对面穿过来救我。

    他一下就松手了,我就知道他最好面。我撞开他转身就跑,听见他和热心的路人解释说,和女朋友闹别扭了。

    我呸。我吐出嘴里的血。

    我几乎不用转头去确定,那个男人肯定是萧森,人间蒸发了七年,我没想到居然今天让我遇上了他。

    我没看清他的面容,但那个身形肯定是他,我与他滚了那么多次床单,他的三围、尺寸我闭着眼睛都能丈量出来。

    萧森是我小学同学,我和他的故事贯穿了我的整个青春,当时的自己以为遇到了真爱,现在回想起来,只不过是自己感动自己,这故事又臭又长,没一点值得欣赏的艺术价值。亏我还觉得他是天生忧郁的艺术家,可惜最后变成了程序员。

    萧森在遇见我之前,确实很忧郁,我想这多半跟他那个破烂家庭有关,不,他那个根本不能称之为家,摇摇欲坠的遇难所罢了,上天好像叫他来渡劫一样。但他高冷深沉的性格并不妨碍他是我们班乃至整个学校最受欢迎的男生。

    因为他长得确实很帅,不然极度颜控的我当时也不可能被他迷得晕头转向。他五官立体,眉骨突出,眼窝很深,眼睛看起来异常深邃,鼻梁也很挺拔。要知道当时《火影忍者》可是风靡的热血漫画,谁能不爱佐助小酷哥,亦或者《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哇靠,那可是我的初恋对象。

    然而当时年幼无知,我姐问我说长大想干嘛,我脱口而出想去日本找佐助,我姐哈哈大笑说那是假的,轻描淡写地击碎了一个少女的梦。

    但是我确实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了我的初恋对象,那就是萧森。

    当然我也没有那么肤浅,不是光看外表就爱上了,只是我一直没有能与他接触的机会,直到小学毕业,我俩也没说上一句话。

    我还有件遗憾的事就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拍小学毕业照那天,萧森没来,于是我的毕业照上一直缺了个帅哥,当时我也没想到初中还能跟他一个班,所以很沮丧。后来我俩在一起了,我问他的时候,他给我说,拍毕业照前一天,他被他爸打得下不了床,所以没来学校,这也是他的遗憾。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当时只有满满的心疼,我握紧他的手,心里暗暗发誓,以后无论发生什么,都会一直陪着他。

    直到升上了初中,开学第一天,我才发现我的同桌居然就是萧森。小学的时候他早熟,身高已经一米七五了,直到高中已经突破一米八了。

    因为他太高了而被安排在教室靠窗位置的最后一排,而我纯粹是因为报道来晚了,只剩他旁边的空位。我一边有些兴奋一边又恐慌,为什么都没人愿意跟他坐一起。后来发现,我真是想多了,哪怕跟他成为了同桌,我和他之间的交流也仅限于第一天打招呼,他实在是太高冷了!

    我是喜欢上课说小话的那种,而他是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我怕打扰人家学习,宁愿自己憋死也不要找他说话。我不主动,他也不主动,于是就这么尬尬地度过了第一学期。

    直到某一天,一个意外打破了我俩的僵局。我发誓,那真的是场意外,我可没有偷偷跟踪他。